长海县加强渔船管理 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严格落实“六严禁”
为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渔船管理的通知》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加强渔业船舶进出港管控的紧急通知》等文件要求和省市领导讲话精神,严格落实“六严禁”(严禁非法越界捕捞、严禁关闭北斗、严禁非法载客、严禁与国外船舶接触、严禁违章作业、严禁违规停泊),长海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:
1 严格进出港审批报告制度。
除用于浮筏养殖生产的渔船外,捕捞渔船、渔运船只、看护船只等渔业船舶继续严格实行每日进出港审批报告检查制度。
2 认真落实捕捞渔船复工复产各项防疫措施。
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各项要求,船员需隔离的必须隔离14天,渔船要配备好口罩、消毒用品、隔离舱、废弃口罩收集箱(袋)等防护物资与设备,进出港进行测温,船员严禁与县外船舶、人员接触。
3 严防越界捕捞与进入敏感水域作业行为。
所有海上作业渔船要与中韩协定作业水域和“敏感水域”保持10海里的安全距离,对违规船只视情节进行提醒、召回与处罚。
4 严厉打击利用渔船偷渡及走私行为。
对利用渔船组织人员偷渡、走私、转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
5 严厉打击“三无”渔船。
全面清理取缔我县范围内的海洋涉渔“三无”船舶、套牌渔船,使海洋涉渔“三无”船舶无法出港、无处补给、无处销货、无厂建造。
6 严厉打击违反海上安全生产作业规定行为。
出海渔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、船员证件,并按规定配齐消防、救生、通讯导航设备。不得人为关闭、损坏北斗设备,如产生故障按规定报告船位,及时维修。不得超员超载,不得超风级作业。
7 其他海上违法违规行为。
来源:长海发布
—— 长海县加强渔船管理 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严格落实“六严禁”